关于开展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
 工作情况评价的通知
  
 学校各部门、各学院、附属单位:
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根据中央和省、市委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经请示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,现就2021年度学院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办法通知如下:
 一、组织领导
 学校成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评价领导小组,党委书记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,党委委员为成员。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,具体工作由学院纪委、监察室负责。
 二、自查内容
 1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;
 2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;
 3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情况;
 4、抓作风建设情况;
 5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。
 三、评价方式
 1、自查自评。各单位对照自查内容实事求是进行自查,形成自查报告(含自查评分表)于 2022年2月26日报送院纪委310办公室。此项评分占评价综合得分的40%。
 2、日常检查。此项评分占评价综合得分的30%。
     3、领导评分。由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打分取平均分,此项评分占评价综合得分的30%。
 四、结果运用
 评选出10名先进单位,对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予通报表彰,并按学院综合类奖励给予相应奖励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。
 ①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;
 ②班子成员中有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;
 ③本单位党员有受到党纪处分的。
 对于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,主体责任落实不力,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,影响较大的,要进行通报批评,并责令立即整改,整改不力的,由学院党委和纪委进行约谈,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。
  
  
 中共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纪律检查委员会
  2021年12月28日
 
 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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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评价
自查评分表
 
  
   | 自查内容 | 权重 | 具体工作事项 | 评分 | 备注 | 
  
   | 落实 主体责任 | 24 | 1、 2、 ......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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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| 宣传教育 | 14 | 1、 2、 ......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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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| 制度建设 | 20 | 1、 2、 ......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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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| 作风建设 | 20 | 1、 2、 ......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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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| 支持纪检 监察工作 | 22 | 1、 2、 ......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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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| 自评总分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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